「交個美國男女朋友是練習美語最有效的方式。」
這句話大家都聽過,我更是親耳由語言學校的老師口中聽聞 (其實她應該是在建議我吧)。

不是不心動的。當時身邊空虛,加州陽光明媚,路上有人搭訕,也有人幫我介紹,真格是春光無限好,桃花處處開。只怨自己不夠圓融,過度傳統,加以自幼庭訓為交往乃婚姻之母,完全沒辦法享受純交往的樂趣。
而且語言既然不行,又如何能辨別此人好壞?他要說自己是碩士/博士/商人/工程師/經理,哪裡畢業/過往如何,完全由他說,我沒有查證的機會。甚至他掩飾真實個性,我可能也無從得知,可能還以為是文化差異。台灣大學女生嫁美國清潔工也許是多年前的故事,害怕遇人不淑,浪費青春才是真的。自縛之下,索性完全杜絕了這個練口語最佳捷徑。
請不要誤會,我完全不反對用這種方式提昇口語能力。事實上,對於感情態度比較自由開放的人,我還相當鼓勵此事。只是我出國時已二十有七,之前交往的男友經歷七年之癢剛分手。對於自己能接受的對象,我有自知之明,我沒辦法用“反正只交往一段時間”的心態談戀愛。
要和我無法“認證”的人交往,如同叫我矇著眼睛純幻想談戀愛---對不起,辦不到。看連續劇我都很受不了「這個白癡,這麼好騙,豬頭啊!」(所以不愛看電視)要我去當可能的豬頭,就算是萬分之一的機會,我都不肯去試。也許真有個性相投的人可以交往,可是投不投緣在我英語程度提昇前,是無法知道的。叫我以練英語為前提交往,對我而言簡直是以色易物(英語能力)。我再怎麼想提昇自身語言能力,還是做不到啊。 

後來,因緣際會認識了幾對異國婚姻的夫妻。真的,人家的英語就是溜,上餐廳聽得懂侍者介紹今日特餐,可以四處和人哈啦,在美國和在台灣一樣逍遙自在。「歧視?有嗎?」一位太太甚至如是說。但是扯到英文書寫時,靠的是文法字彙 (拼字),她們就不一定會勝過一般留學生了。所以,“說”與“寫”完全是兩回事,每個國家都有文盲或知識程度較低的人,難道他們說話就會結巴嗎?
我的寫作 (文法修辭) 已經沒什麼問題,就是講話不行,常常打結。可是也很合邏輯,因為我本來就不是舌粲蓮花的料子,叫我用中文和人對台,除非對手還沒上小學,打贏的機會大概不多。再加上念研究所時沒積極找人練功,不輪轉也是報應啊。
但是,“把英文學好” 這個曾經纏繞我多年的魔咒,看來仍繼續纏繞著許許多多當年的我。要怎麼破解呢?我認為要由自己的心開始。先認定自己要什麼,願意用什麼去換。要寫得一手好報告,就得基本功下好,文法修辭不能少。
至於上台報告,可以作弊,先擬好稿子反覆練習。我念MBA時準備報告,甚至錄音自我矯正,以求完美。後來嫁給費比恩,第一次看到他上台做博士論文報告,我簡直要昏倒。即使同為英文,工科和商科的要求還是不同。他的內容是紮實的實驗結果,所以即使用語不美,頓詞和無義語助詞一堆,但是結果鏗鏘有力的晾在投影片上,還是受到評審委員讚賞。甚至連寫報告方式都不同,我原本自願幫他校稿,後來發現我完全無法掌握工科寫報告的方式。我覺得不對的地方,他說大家都這樣寫。為維持夫妻和諧,此事趕緊作罷。
至於我自己的報告?多年後一位英文很好的朋友 (大學就來美國念了),還對我當年的台風 (其實我是一上台就臉紅心跳加速的人) 及英語印象深刻,誤以為我的英語很強呢。其實我只能筆下騙人,口語就只能差強人意了。但是當年的我認定自己畢業就要回台灣對此完全不以為意,依我的當時的程度,應付正式商業英語應該是沒問題的。
現在窩在家裡帶小孩,為了讓孩子會說中文,不敢和她們練英文。在紐約還好,我的朋友都是美國人。到了加州,真的是一週講不到兩次英文 (買東西除外) 。語言就是這樣,不進則退。現在我開始認真考慮開一個英文的部落格。只是,即使住在美國---哪來的那麼多美國時間啊。
所以,廢話一堆,大貓的美語還是不太輪轉,怎麼還能教人如何破解英文魔咒?我不是說了嘛,要由心開始,一切惟心造。你的心想要學好口語,就不能學我窩在家裡不去和人練功啊。我的心就告訴自己,英文寫作有一定水準---我曾經專心學英文寫作,托福寫作得了近滿分,也曾經即席寫出一篇語言學校老師很讚賞(並向我要去不知要幹麻) 的短文,告別紐約友人的 email 也被眾人評為優美 (管她們是不是客氣,我自己也覺得寫得很美) ---以一個自我要求不高的外國人來說,也夠了。
目前我有女萬事足,雖然三不五時還是會抱怨自己口語不行,但是厚著臉皮多說幾次都能通的。英語,已經只是英語。我再不會因為自己無法和人用英語對幹而自卑。我知道當我的心沒這麼在乎了,咒語就解除了,城堡裡所有其他的才能感覺也跟著甦醒了。我不是因英語而完整的人,而是內在所有累積的知識能力與情感成就了我。
問題不是學英文,是你的心啊。 
 

請參考酪梨壽司之好苦的洋墨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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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們買了兩人生平的第一輛新車 Honda Odyssey。
費比恩和我,三十八歲和三十五歲的兩個人,終於在駕車多年後,擁有了第一輛新車。第一輛有搖控鎖,電動門,恆溫空調,以及CD player的車。是的,我們一直以來開的董公仔車連CD player都沒有,所有車上的兒童音樂,都是我一卷一卷轉錄的卡帶。

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換車?原因很簡單:第一,我們的十年美國老車Dodge Caravan除了手煞車無法鎖住,引擎聲音奇大之外,底盤不時發出的刺耳金屬聲,彷彿一大塊金屬在晃動,刮著另外一塊金屬,有聽過老爺腳踏車煞車時發出的尖叫吧?就差不多是那個聲音,只不過這回尖叫的是汽車,開起來是得不停祈禱上帝保祐的。第二,費的小車冷氣壞掉。第三,費再兩個星期就要去大陸出差。
這幾個理由其實是息息相關的。如果費不去出差,車子故障還有人照應。如果他的小車冷氣沒壞,或許我可以開他的車接送小孩。或許我們可以再等一會兒,直到六月新款推出,直到九月促銷特價。
 
其實,費比恩是不想現在換車的。其實,開車回家時,他搖搖頭說了一句話:寵壞了。其實,這輛車是我的眼淚換來的。
噢,我當然可以自己去車行買一輛新車,完全不理會他暫緩的暗示。只是夫妻好像不是這樣做的吧?今天我買新車,明天他買新電腦,後天我買新房子,大後天他買新大砲 (唔,炸房子嗎?)。意氣用事沒好處,我們也不是史密斯夫婦(Mr. and Mrs. Smith/movie) 。
只是,我真的越來越怕開Dodge。每天猜疑那金屬聲是車子的哪一部份,會不會忽然斷掉,會不會剛好我們正高速行駛,會不會前方剛好有一輛大貨櫃車…我的腦袋越轉越緊,所有可能的不幸都成為我們可能的未來,簡直就是時時刻刻生死交關。而對我的恐懼嗤之以鼻的費,看在我眼裡就如同拋妻棄子的負心漢,為了想省些錢不顧我們的安危,硬要我們繼續開隨時會解體的危車(沒那麼糟啦,但是在我眼中這車就是這麼可怕)。
 
彈簧拉到底沒有不反彈的,費的實際考量硬碰硬對上了我無限擴大的恐慌。終於我耐不住性子,口不擇言,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,用他最不喜歡的話題激怒他---反正我們幸運的話就沒事,不幸的話就一死了之,巴拉巴拉。---人生自古誰無死,只是連討論遺囑都是種忌諱,談死簡直是捻虎鬚,自找死路啊。
世界大戰一觸即發,在他進一步說要先修車時,我問了一個對我而言再正常不過的問題:「那家車廠不是說Brake&Tire,會修這個嗎?」(以前費曾開他的小車去修冷氣,很抱歉,不在服務項目之中)他忽然火大了,使出最嚇人的一招,把原本內雙的眼睛瞪得銅鈴大的,上下眼白都看得到,用一副要把人給吃了的可怕眼光瞪我,大吼:「妳在找碴啊?」我積壓的哀怨一發不可收拾,難過得像是心臟病發(註1),快要喘不過氣來。
費拂袖上樓睡覺去,我縮在沙發上拼命地哭,消沉到極點,開始鑽牛角尖,自問這一切是為什麼?如果女人可以自己賺錢自己生活,何必結婚生子侍候大家?連自己每天開的車安不安全都不能決定,如果我自己賺錢,我一定早就買新車了,誰要開這種除非失聰,百米外就知道你來了快閃的老爺車。嗚嗚…活著好沒意思…廚房有刀拿來一刀兩斷好了,可是孩子怎麼辦…一定會被送醫急救,我不喜歡美國的醫院…還有媽媽和家人都會很傷心…嗚嗚…我怎麼這麼可憐,想死還要考慮這麼多…
美國房子隔音差,我們一家人又有一個共通點:很容易被吵醒。姊姊不是第一次遇到內戰,可能白天上課也累,總之哼了兩聲,把頭埋進棉被,也不知道是裝死還是真睡。妹妹還小,早就醒來要媽媽。姊妹倆雖然老被說雙胞胎,卻有一個很大的不同---妹妹心情不好/想睡覺都只要媽媽,爸爸怎麼抱都沒用。所以在我自怨自艾的同時,妹妹早就從樓上尖叫到樓下,只求媽媽一抱。可是我真的沒有力氣哄她,連自己都哄不了了,所以費又把她抱上樓。問題是,妹妹想睡覺時是不認爹的,睡飽了要親要抱都沒問題,睡覺時間爸爸一腳踹開閃邊去。只聽她樓上又哭又叫,最後還是衝下來要抱抱,真是不忍啊。還好台灣和美國有時差,還有一個貼心的妹妹可以放心地去騷擾,一對一心理治療了近一個小時後,我的呼吸才逐漸恢復正常。最後,抱著和我一樣泣不成聲的妹妹,上樓去睡覺。費終究是有點溫柔的男人,摸摸親親哭的腫得像豬頭的我,表示和談。
 
雖然睡前有摸摸頭,但是次日起床,一想到這原本就該換的車,搞得這樣烏煙瘴氣,仍一肚子鳥。雖說床頭吵床尾和,善記恨的我哪可能一笑泯恩仇,何況鏡子裡還映著昨晚的痕跡,好大一雙泡泡眼。怎麼樣,不是說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,我就是女子,泯恩仇,可以。一笑,等著吧。早上我們仍依照吵架中達成的唯一共識:先把車子試著送修。果然,哼哼,人家說煞車還好處理,底盤生鏽太嚴重,很難修。也就是說,這輛車的價值應該低於修理費(註2)。因為前晚我已經斷然拒絕再開危車,現在又擺了一張酷臉,問一句答一句。原本充斥著我的噪音的車廂內,頓時有如小龍女的寒窖,外頭豔陽高照,車內寒意逼人。所以他只好轉頭對女兒說:「我們去看新車好不好?」
我沒聽到修車行在費手機上的留言,還不知道車子修不好了。我心想:「車都看過了,哪家不是一樣,難道你真要買?」到了車行開始看車他才告訴我,真的要買車了。一聽到要買車了,所有的恩仇都泯了。資深汽車銷售員馬克笑臉迎上前來,詢問過我們要看哪一款車之後,就帶我們看看各色的新車,然後開始議價。美國買東西稅都是外加的,車子原價貴,稅也就少不了。所以我們要求議總價(walk away price)。我們還要把舊車賣掉,馬克也是老手,詢問我們舊車廠牌年份之後,就要我們開after trade-in walk away price(我們願意付出的現金)。最後,比費開的價錢多三百成交。價錢談攏,舊車換新車,下午就開著閃亮亮熱騰騰臭摸摸的新車回家囉。(我覺得新車都臭臭的,不過聽說有人喜歡這種新車的味道…)
 
嚴格地說起來,這是我第一輛正式擁有的車。這是第一次,我的名字與費比恩共列在車主一欄。前一輛Dodge明明我是主要駕駛,車商卻登記費比恩的名字。所以,家裡兩輛車都沒我的名字。這一回,我先問過馬克,是否可以兩人共同擁有?他的答案是,我們兩個都會列上去。結果等到費快簽完所有文件了,卻完全沒有我簽名的地方,我很疑惑地問:「這輛車不是共同擁有的嗎?」財務人員卻回答說只有費比恩列在上頭,又說我們結婚了,萬一怎麼樣我都有繼承權。再不然,我們可以去DMV(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)加入我的名字。就是說,作業都快進行到尾聲了,車主是誰沒關係,趕快把事情辦完就好了。
我很不爽。一方面,我當然不希望有繼承的一天,但是保險是為什麼而生的,預防萬一而生的啊,繼承是要繳稅的耶。我們一開始就表示要共同擁有這輛車,為什麼沒放我的名字進去?而且我若不是車主,很多事情處理起來會很不方便。另一方面,我們在美國沒有結婚登記,只有綠卡上是配偶,我又沒冠夫姓。而且,帶著兩個稚齡兒童到DMV去做這件買車時就該完成的事是怎樣?我時間多還是喜歡自找麻煩?切。
找自己麻煩不如找別人麻煩。所以不管財務先生迷人的嘴角由上揚30度瞬間降到下垂15度,我們還是請他把所有文件重印一次---我們要重簽。幸好我有爭取,這也不過多花不到十分鐘的時間,比起要到DMV排長長的隊伍,花一個上午/下午,還不知道辦不辦得成。趁著買車是大爺,奥客做到底,終於一遂我成為車主的心願。
 
雖然歷經重重的關卡,但總算開新車了。越想越開心,說一下Odyssey令我興奮的特點好了。電動門一直是我的夢想,可以搖控幫姊姊開門,不用繞過去開門關門,也不會有關好幾次才關好的痛苦。中間的車窗還可以降下來(舊款只有第一排和第三排有車窗),夏日散熱快。還沒走到就可以搖控開鎖開門不但酷,更是超級實用。再也不用經歷 “抱著小孩用鎖開前門,再按車內中控鎖,然後(仍然抱著小孩)再用力拉開後車門放小孩入座” 這一長串的折騰了。還有還有,新車子有好多放東西的隔間唷。我把以前扔在地上的一袋袋小孩玩具,雨傘,玩沙桶,隨身小馬桶全部塞進車子地板下的儲藏室,乾淨輕爽一百分。還有好多好多…總之,從97年二手老車升級到07年一手新車,什麼都好,什麼都棒啦!(開慣二手車的人是很容易被滿足的啦…)
雨過天青。叭.叭.我來囉。
 
 
註1:重要小常識:女性心臟病發的徵兆與男性不同,男性多半是猛烈的胸痛。女性則有可能心臟病發卻毫無胸痛感,可能會覺得無力,疲倦,和背部或下鄂的疼痛。也有可能出現像是消化不良般的反胃感。
註2:美國人工貴眾所周知,技術人員時薪超高。所以labor fee常常一小時要價美金上百元,車子零件更貴。我們的車同年同款市價約3500-4000,但是我們的引擎蓋不密合,底盤又在東岸受下雪路上的鹽水腐蝕,鏽得一蹋糊塗,哪賣得到這個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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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日子過的是忙盲茫

自台灣回來之後,除了努力與女兒們一起調時差,疲憊了十來天。接著老大開始上學,一三五上午去蒙特梭利,週二上午一堂芭蕾/踢蹋舞。再加上我的年度健康檢查,妹妹的一歲半健檢(晚了三個月…),約診看診。再替妹妹報名四月開始的Music Together,研究該送老大去哪兒上游泳課,下學年要送老大上私立還是公立幼稚園[註1]。真的是瑣事不斷,卻也逐步回歸正常生活。

而這都只是而已。最大的點,是一家之主的工作問題。雖然他一直做的是研發工作,但情勢所逼,他獨自一人留在美國的三個月中,有兩個月在紐約出差。這也就算了,不過是去訓練要長駐大陸的客服工程師。接下來卻更糟,他必須到大陸支援那個尚未成氣候的工程師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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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圖: 田姊兒在淡水渡輪上吹泡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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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r 04 Sun 2007 14:20
  • 時差

 台灣和美西在冬天有十六個小時的時差(夏天十五個小時) 
據說由東向西的時差較難調整
以前在美東念書(夏天時與台灣差十二個小時) 
不知是年輕還是生活型態不同
飛回來就要上課
大部分的課都在下午和晚上
睡不著時就熬夜 上網念書兩相宜
並沒有嘗過調時差的苦
一直到現在
才被整到
而且是狠狠地修理一番
要調一個人的時差已經不容易
再加上兩個幼兒生理時鐘一併納入我的管區
執行起來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: 絕地育兒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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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三年,我念了兩個學校。頭一年半念的學校規定白衣黑裙著短襪,髮長耳下三公分,中分夾起,不准打薄。髮禁解除好像是在我國三或是高一那年。所以,當時要叛逆很簡單,不必忍痛帶鼻環舌環或刺青,只要穿個及膝長襪,頭髮剪個瀏海,削薄打層次或燙個彈性,就算得上半個壞學生了。
曾經有一段短短的時間,我成了半個小太妹。母親是國小老師,從小我一直是個人工製造的資優生,總在一到五名之間遊蕩。進入國中後,第一次期中考我還是全校前十名,莫名其妙地上台領獎。可是因為搬家的緣故,這所國中裡沒有一個我認識的人。正巧我家樓上住了一家不太管教子女的鄰居,女兒和我同年。很快地,我就和她混在一起。
青春期渴望自由,我對她家裡的放任羨慕有加。透過她和她哥哥,我認識了一些比我大一兩屆的學長。其中有一個人還曾經在我家門口放了一大束玫瑰花。寂寞加上發洩不完的體力,每天下課後,我和這些朋友流連在外騎腳踏車到處逛,直到傍晚才回家。有時甚至故意四處亂按門鈴,當然是有問不答。偶爾有些人家以為是自家小孩放學回來,竟然開門放我們進去,我們就會到這棟公寓的屋頂探查一下,好好享受我們的好運。
如此這般廝混,我的成績也就隨著每天四處遊樂而一步步下跌。這所國中的升學率原本就不算好,全年級一仟多人,只有一百多人上得了公立高中。終於我的成績跌落百名外,父母開始擔心了。
國二下,我轉到一所女中,每天上學必須輾轉搭兩班公車,花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。升學率超高,但是真正吸引我的,是她們的制服。這所女中的制服,是白衣藍領水手服配白長襪,頭髮沒有規定,可留瀏海可打層次。在來自標準制服黑白世界的我看來,真是美呆了。
這世界是平衡的,有好就有壞。沒有一個學校可以宣稱他們沒有壞學生,因為沒有壞學生就襯托不出好學生的好。我轉入的這所女中也不例外。這些叛逆少女為了追求與眾不同,硬是把學校規定的長襪捲到腳踝。看到兩所學校的”太妹” ,一邊是棄短取長,另一邊是去長求短。物以稀為貴,這種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的執著,如此真實地應證在生活上,令年少的我詫異不已。
我以前雖然精神上叛逆,對於外在的形式倒不太追求。不是生性淡泊,而是缺乏美感,天生少了裝扮自己的熱情。所以年少時的我,雖然一度逼近壞孩子的邊緣,卻不曾在衣著上計較。不只是穿著,我連飲食也都不太追求。大概是味蕾發育不良,只吃得出極壞,吃不出極好。
成年後看著身邊友人逛街購物吃美食,也不是沒幻想過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購物大師或美食專家,寓工作於娛樂,人生多美好啊。大家不是都說:成功是靠九十九分的努力,一分的天才。我真的很希望自己能付出那九十九分的努力,可是少了那一分的天才,別說九十九分,連零點九分的努力都像是折磨。更何況依我的天分,就算逛街逛到腿斷掉,吃東西吃到變神豬,大概也只能成為購物狂或貪食症病患,直接送入精神科治療。還靠這個賺錢咧。
所以,對於這種物以稀為貴、追求品味卓絕的執著,因為天生美感殘缺,只能含淚強做超然的壁上觀。閑閑沒事又思及孔子曾說過,三人行必有我師。天資不足,沒辦法加入追逐的行列,也得找出三人中誰是老師才對得起孔子吧。上不了球場/寫不出名著,當個球評/書評也爽。
於是我開始試著分析為何要追求卓絕,而每多了解一分,對於物以稀為貴的執著,我就更不明所以,更想釐清我到底想要什麼。
剛到美國,看著美國人追求時尚,開趴梯,吃美食。那是一種迥異於台灣的經驗。
怎麼個不同法?其實本質上是一樣的,就是當一個人的經濟能力到達一定的水準,就會想要擁有屬於這個階層的物質享受與生活體驗。不同的是所追求的東西。
以時尚流行而言,比如說印花草編提袋或拼布包包,在台灣可能是市場歐巴桑才會用的東西,在美國卻是貴的嚇嚇叫的時尚產品。比如說夾腳拖鞋,在台灣可能已經流行幾年了,美國才開始普遍。而台灣十元一雙,鄉下阿伯腳上的塑膠夾腳拖鞋,黏上一朵塑膠花竟然出現在青春荳蔻的熱褲美少女腳上。再加上兩串珠子,身價更足以搭配在長島擁有百萬豪宅生活優渥的四十歲熟女。
這樣的時尚錯亂,初接觸時令我不免鄙夷---果真蠻夷之邦,枉費科技如此進步,竟然追求我泱泱台灣大國鄉下歐巴桑歐吉桑的品味。
直到習慣了美式生活,才豁然開朗---這不過是物以稀為貴罷了。因為人工太貴了,所以非機器製造,在人工廉價國家隨處可見,耗工的拼布手繪手編手織製品,都可以在標籤上加一個 hand made ,搖身一變成為精品店中獨一無二的個人品味。因為台灣日本習慣的夾腳拖鞋不存在歐美文化中,充滿了濃濃的異國風情,所以即使是醜不拉嘰的藍色塑膠夾腳拖鞋,也可以在流行中擁有一席之地。
如此觀來,稀有未必真稀有,珍貴也不一定真珍貴。將人事地稍微做個調換,可能甲地的黃金就淪為乙地的糞土。
這讓我忍不住好奇:什麼才是真正的稀有?什麼才是真正的珍貴?或許,隨著人的成長,人生的每一個階段所認定的稀有/珍貴,都會不斷地改變。對於學生,錄取第一志願是稀有/珍貴的。對於找工作的人,一份合意的工作是稀有/珍貴的。對於想結婚的人,適合的對象是稀有/珍貴的。對於母親而言,孩子的健康快樂是稀有/珍貴的。
然而,人是無常的,終究會回歸塵土,當闔眼的那一剎那,什麼是稀有/珍貴的呢? 或許對信仰上帝的人,能回歸上帝的懷抱是稀有/珍貴的。而身為佛教徒,我相信輪迴。對我而言,真正稀有/珍貴的,應該是把握每一個當下,除惡習立善行,結好緣斷惡緣,有朝一日能了脫生死吧。
不過,物以稀為貴,反過來說就是---越是覺得寶貴的事物,越難以獲得。所以要了脫生死,早的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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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妹喜歡「阿」這個語助詞,什麼都要改成阿字頭。
喝湯→阿湯  水餃→阿餃  麵包→阿包  柳丁→阿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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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生做事似飄蓬,祖宗產業在夢中,若不過房併改姓,也當移徙兩三通。
此乃自卓為人才能近貴之命也。


這個八字的命評聽起來蠻淒涼的。感覺上一事無成,要錢沒錢,還四處漂泊。


沒錯,我的八字就是這麼的悲涼


不只如此,連姓名、星座、血型、甚至生肖,總之加起來就是差到不行。


在讀中學時,有一陣子我很迷收集小卡,在一張屬於我的“星座生肖血型綜合評斷卡片”簡短有力地寫著自私自利,冷血無情,一輩子以消滅他人為目的。只差沒說為了社會安寧,人類幸福,請妳自行就義吧。


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算命,不相信星座,姓名學,血型,以及任何算計命運個性有的沒有的,迷信到死不償命的各式準確率保證高達50%的人種分類法。(50%準確率=可能正確可能不正確=有算沒算都一樣)


但是不滿歸不滿,年少時,我仍然偶爾看看本週//年星座運勢消遣消遣。真正讓我與這些算命學絕緣,將之徹底打入深宮,卻是在我出國前發生的一件事。


彼時我剛結束一段長達七年的情感,人在茫然的時候對於號稱能指點迷津的命相多半難以抗拒。朋友Y知道我對算命應該會有興趣,便以此事相邀。原來Y有位家教學生的爸爸號稱會算命,這學生後來聯考成績很令人滿意,所以會算命叔叔很欣賞Y,愛屋及烏,便邀請Y的朋友一起到他基隆的“別墅”走走。而我們,則是衝著他會算命而去的。(後來想想,他可能只是想讓這間“其實是位在山坡上養蚊子的電梯式公寓”有點人氣而已)


幾個小女生興奮地拿可能對象的名字請教,大體上我們都是不愁錢財之命,最大的煩惱就只剩下感情問題*。其他人都有固定交往對象,頂多再加個程咬金,相當簡單的二擇一選擇題,該把誰一腳踢開而已。唯有我因為還在失戀修復期,拿出來的名字就有四個*。偏偏我的同學個個貌美如花,脣紅齒白,身材妖嬈。只有我不但相貌平凡,膚色暗沉,體型與眾美女相比更有如大熊般威武。會算命叔叔八成覺得我在開玩笑,浪費他的時間,所以僅輕描淡寫地說,這些男人都屬自私自利之流。後來進一步算名字時,更是面色凝重,語氣不善地說,我的個性太硬直(就是不會撒嬌啦),所以在感情上很吃虧。


我雖然口才不好,從小也不討長輩歡心,但察言觀色倒還懂一點,我可以感受到算命叔叔不喜歡我。那天我們原本應該在他基隆的別墅過夜,不知為何會算命叔叔忽然反悔。我們其中有人住在基隆,就直接回家。會算命叔叔更堅持自己載我和Y回台北,不讓他兒子順道送我回家(怕我老牛吃嫩草把他兒子給吞了?)Y和會算命叔叔家住附近,而我則在三更半夜孤零零地被放在台大附近羅斯福路上,看著他們呼嘯而去,無限悽涼地自己招計程車回北投。


前面提過,彼時我情傷未癒,曾經滿滿的信心碎了一地,仍在摸索該如何面對新的戀情。工作,剛辭掉。學校,未申請。情感,不穩定。看在會算命叔叔眼裡,想必米蟲一隻。但是這位自稱有修行的大叔,想來只求自修,要不就是道行有限(看不出我正在人生的低谷)。忙不迭地把個落魄的人一把推開,免得礙著了他和自家人。還不管一個女生半夜搭計程車是否會有不測,連等我召車看個車號都懶得做,這人看相會準,我才不信。


從這件事之後,我再也不相信任何算命。我只相信運命---命是讓人拿來運的。


事實上,我也一直覺得自己命很好---決定要工作,就找到不錯的工作。想要出國,就申請到學校。下定決心我這輩子一定會嫁人時,就遇到合適的好男人。


對此,我媽慈祥地微笑說,妳的八字早就改過了


但是仔細對照截至目前我的人生,我卻不得不懷疑---她被騙了


我只工作過不到三年---一生做事似飄蓬


是女生所以本來就不期望家產,而我老公更是早就對父母說,他不要他們的財產---祖宗產業在夢中


嫁人不知道算不算過房?雖然沒有改姓,但女兒終究不是跟我的姓---若不過房併改姓


如果大學時租貸,工作時買房的搬遷不算,出國之後至少也搬過五次---也當移徙兩三通


此乃自卓為人才能近貴之命也---我一直自以為有點才華(雖然至今專長一欄仍填著斗大兩字“不詳”)。工作時遇到的前輩都是大好人。老公更是有擔當有柔情的好男人,讓我養育女兒無後顧之憂。父母對我的養育,乃至於協助房屋頭期款的籌備,更是今生今世難以償還。我四周的人果真都是我的貴人。


好吧,就算被騙,八字沒改成,有人 (嗯…誰啊) 或許會問:八字這麼神準,我還膽敢不信?



也許和繼續埋首工作不曾中斷的同窗相比,選擇出國的我,經濟上落後十年,屬於未開發國家之流。但是這般
沒有也罷的命評,我卻活的自由自在。出國讓我看的更多,拓展了我們的視野。文化衝擊讓我的想法更寬廣,更懂得包容。四處搬家,適應新環境的挑戰,延緩了我當家庭主婦後,生存能力退化的速度。


是我選擇的,我就欣然接受。


好與壞都在一念之間。有人想當千年神龜,安穩過一生,有人卻寧願如煙火般短暫而絢爛。把神龜逼上梁山成為革命烈士,的確可稱得上命薄。然而讓煙火客無風無浪壽終正寢,卻一輩子壯志難伸,難道就算命好有福氣嗎?


千算萬算比不上腳踏實地往前走。


還是台語對人生的用語最實在,運命啊。我不算命,我運命

 


[再喵一下]

1. 其實不用算也知,我們都是國立大學工科畢業,在當時是很好找工作的,算是躬逢其盛吧。
2. 現在想想這些認識沒多久的男人,其實對當時意志消沉的我轉移不少注意力。感恩。
3. 我真的從小就沒有長輩緣,長得不美嘴又不甜,除了考試成績勉強讓老師對我好一點之外,真的是看到長輩就不知道手腳要怎麼擺放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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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我喜歡的是藍天白雲的大晴天。望著湛藍的天空,感受微風吹拂,我會有一種自由的錯覺,以為我在飛。至少,我的心在飛。
自然地,我不喜歡灰灰的陰天。更缺乏詩意去欣賞溼答答的雨天。陰天的天空太低,彷彿要將我壓垮。雨天更加糟糕,天空沉淪到地面,還止不住地落淚。
我一直是屬於實務派的,在雨中奔跑,不管身邊跟我一起跑的是金城武還是郭富城,會有淋溼感冒的風險,就免談。所以下雨就等於替我的雙腳加把鎖,活動範圍立刻縮小到四牆之內,不想出門也不願出門。於是梅雨時節,我很快就發霉了。
一直到我的生命跨入了第三個十年。
倒不是因為活久活膩了,出去淋雨感冒死了也罷。也不是體內的詩人忽然復活 (根本沒這個人好嗎),開始欣賞下雨的美。而是,我當媽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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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有一個警察打電話來,要求我去幫妹妹填一份表格並繳交一張相片。說入出境管理局把資料傳給他們,法律規定他們要掌控外籍人士在台行蹤。
可是我女兒的戶籍不在台北市,在XX---我丟出第一個問題。
對啊,我就是XX派出所的警察啊。剛打電話到你家,你公公說你不住那,是他給我這支電話號碼的啊。
 (尷尬) 啊,對不起喔。剛剛沒聽清楚(其實也不記得他到底有沒有說耶) 但我仍有疑問:我不是已經幫她入籍了嗎?
警察:因為入境時是外籍人士
可是我們的資料都在戶政事務所啦?
我們是不同單位,妳女兒已經入籍了,以後再入境就不需要這個手續了。只有這次
那我老大以前回來為什麼不需要這樣做呢? (這個警察很親切,所以膽小的我還敢問題不斷)
她是什麼時候入籍的?

三年前吧。
三年前我不清楚,但是我們的法令是每天都在改的
好吧。那請問派出所在哪裡?我現在不住那裡,要從台北市過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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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我們家裡充滿著硫磺味。
不是美伊戰爭在我們家開戰了,
而是阿嬤用溫泉精泡了一缸人工溫泉,

讓我們享受寒冬中的溫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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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星期天整個被妹妹給嚇到了。
早上我在客廳,妹妹悠悠地由房間晃出來,
嘴裡一邊念念有詞地說了一句話。
真的是一句話唷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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