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我斬斷萬縷情絲...媽咪,什麼是情絲啊?


看了大貓妹的紅娘歎,心中有些感觸。


是的,有其妹必有其姊,我也當過紅娘。記得我生平第一次牽線成功時,就有人警告我,一定要湊滿三對,自己的姻緣才會美滿。


說實話,像我們這種非正式的紅娘並不好當。介紹的對象不來電,當然是白忙一場。介紹的人在一起了,最後卻沒攜手走上紅地毯,從此對紅娘敬而遠之也是常事。即使順利結成連理,也不代表從此琴瑟和諧,而且婚禮上的介紹人紅包,還不是落在父慈子孝家庭美滿又有福氣的歐巴桑口袋裡。總之,有點良心又看的長遠的人,如果不是抱著 "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" 的決心,是不會去當紅娘的。


我當然沒那麼偉大,不會為了別人入地獄。會當上紅娘,純粹是當時年紀太輕眼光短淺,完全不知道感情世界的險惡。即便如此,我仍然明白,牽線成功是運氣好。樂透中一支已經很了不起了,竟然還規定要集滿三支才能領獎金,中不到三支還要把自家財產都繳出來,有沒有搞錯?


我不知道這是哪來的習俗,不過我知道的習俗確實少到難以啟齒,常覺 得自己是山上被狼養大的孩子。比如 “指月亮會被割耳朵” 這檔事,我一直到了大學住校,揚起的手被同學硬生生地攔下來時,才首次聽聞。就算是九命怪貓,九副耳朵也早割完了… 所以,第一次聽到這個 “姻緣說” 時,野孩子當慣了的我,想當然爾瀟灑地一笑置之。


那麼,我究竟有沒有當三次紅娘呢?


很巧,不多不少,剛好三次。可是,第三次是在我婚後,生米已經煮成熟飯,熟飯還生了小米,不圓滿也來不及的狀況下,把大貓妹賣掉而湊成的。這樣也算嗎?習俗也沒提到:到底可不可以先上車後補票呢?


其實,說到底,快樂是掌握在自己手裡,湊滿三對與否,婚姻要幸福還是得靠自己吧。


扯遠了,這篇的主題應該是紅娘的怨念…呃,是紅娘的建議啦。現在讓我們把焦距拉回踏入婚姻之前的相識。


 

 



尋找伴侶的重點工作,正如大貓妹說的,就是:每個朋友都值得花些心思去結交。


是的,都什麼年代了,多幾個異性朋友並不代表捻花惹草或水性楊花好嗎?不要一見面就立刻把對方拿顯微鏡挑剔一翻,然後扔進垃圾桶。我們想結婚的對象是活生 生的人,不是供在桌上金雕玉琢的神,不可能沒有缺點。不認真相處過,怎麼知道他願意把理財大權交給你的優點,是否遠勝於不擅理財、總是買到水餃股的缺點 呢?


人際關係是不斷地互動、變動,昨非而今是屢見不鮮,今天的俗辣可能是明日的總統 (或者今日的總統是昨日的俗辣?) 。無論是長期或短期操作的股票,都得先投資些時間來研究,才有機會買到金雞母。人際關係比起股票,複雜度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如果不放開心胸,投資心思時間去 結交朋友,光感嘆金雞母都被人牽回家了,紅娘介紹一個砍一隻,介紹兩個砍一雙。就算月下老人現身,用鈦合金的紅線,也抵擋不了固步自封的砍伐。


我挑人人,人人也挑我。放開心胸多交朋友,不是找到理想對象的保證書,但絕對能夠增加配對成功率。


嫁到日本的酪梨壽司,看她以前對大白的描述,就知道當時的她,絕對沒有一秒鐘把他視為可能交往對象。但是,最後她竟然開開心心地嫁了,還甘願為他走天涯。 如果壽司當初一看這人不是我的菜,就把他扔進餿水桶,劃地五百里並送上法院強制隔離令。豬羊相隔五百里,即使是大衛魔術也沒辦法讓它變色。美好的一段姻緣 也就無影無蹤了。


就拿費比恩和我來說,當年一個在紐約,一個在匹茲堡,豬羊也差了不下五百里。第一次見面,不要說愛的火花,根本就只能勉強算知道對方名字的路人甲乙。如果 不是 "紅郎" (男的紅娘啦) 繼續遊說* ,如果我不以拜訪朋友的名義造訪匹茲堡,如果他不以結交朋友的態度出借住處,還應紅郎之托當我的地陪。大概匹茲堡的豬和紐約的羊終究只是生命旅途中偶遇的 動物,不會有今日小豬小羊滿屋跑的景況。


所以,如果你想結婚卻苦無對象,請打開心中為理想對象設下的重重關卡,先讓自己有更多的異性朋友。也許哪天,你的設關條件隨著自己的成長不知不覺地改變了,或者他隨著時間的成長不知不覺中與你契合了。當你想找人說我願意的時候,很有可能,他就站在你身邊。




***我們會在一起都要感謝紅郎不餘遺力地敲邊鼓啦。他覺得我們真的適合對方,努力地把一些我們對他說的話加以誇飾,比如說,我覺得他的眼睛很亮,傳到費 比恩耳裡,就成了她很喜歡你的眼睛,諸如此類 (果然是台灣最好的MBA名校出身,死的都能說成活的) 。大概我們兩人都覺得自己雖然無意,對方終究有情,不忍做的太絕,所以才會答應紅郎第二次的邀約,也從此改變了兩人的一生…


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WtXHmDiRGRlOv4Um_AinXFk-/article?mid=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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