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我們買了兩人生平的第一輛新車 Honda Odyssey。

費比恩和我,三十八歲和三十五歲的兩個人,終於在駕車多年後,擁有了第一輛新車。第一輛有搖控鎖,電動門,恆溫空調,以及CD player的車。是的,我們一直以來開的董公仔車連CD player都沒有,所有車上的兒童音樂,都是我一卷一卷轉錄的卡帶。

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換車?原因很簡單:第一,我們的十年美國老車Dodge Caravan除了手煞車無法鎖住,引擎聲音奇大之外,底盤不時發出的刺耳金屬聲,彷彿一大塊金屬在晃動,刮著另外一塊金屬,有聽過老爺腳踏車煞車時發出的尖叫吧?就差不多是那個聲音,只不過這回尖叫的是汽車,開起來是得不停祈禱上帝保祐的。第二,費的小車冷氣壞掉。第三,費再兩個星期就要去大陸出差。

這幾個理由其實是息息相關的。如果費不去出差,車子故障還有人照應。如果他的小車冷氣沒壞,或許我可以開他的車接送小孩。或許我們可以再等一會兒,直到六月新款推出,直到九月促銷特價。
 
其實,費比恩是不想現在換車的。其實,開車回家時,他搖搖頭說了一句話:寵壞了。其實,這輛車是我的眼淚換來的。

噢,我當然可以自己去車行買一輛新車,完全不理會他暫緩的暗示。只是夫妻好像不是這樣做的吧?今天我買新車,明天他買新電腦,後天我買新房子,大後天他買新大砲 (唔,炸房子嗎?)。意氣用事沒好處,我們也不是史密斯夫婦(Mr. and Mrs. Smith/movie) 。

只是,我真的越來越怕開Dodge。每天猜疑那金屬聲是車子的哪一部份,會不會忽然斷掉,會不會剛好我們正高速行駛,會不會前方剛好有一輛大貨櫃車…我的腦袋越轉越緊,所有可能的不幸都成為我們可能的未來,簡直就是時時刻刻生死交關。而對我的恐懼嗤之以鼻的費,看在我眼裡就如同拋妻棄子的負心漢,為了想省些錢不顧我們的安危,硬要我們繼續開隨時會解體的危車(沒那麼糟啦,但是在我眼中這車就是這麼可怕)。
 
彈簧拉到底沒有不反彈的,費的實際考量硬碰硬對上了我無限擴大的恐慌。終於我耐不住性子,口不擇言,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,用他最不喜歡的話題激怒他---反正我們幸運的話就沒事,不幸的話就一死了之,巴拉巴拉。---人生自古誰無死,只是連討論遺囑都是種忌諱,談死簡直是捻虎鬚,自找死路啊。

世界大戰一觸即發,在他進一步說要先修車時,我問了一個對我而言再正常不過的問題:「那家車廠不是說Brake&Tire,會修這個嗎?」(以前費曾開他的小車去修冷氣,很抱歉,不在服務項目之中)他忽然火大了,使出最嚇人的一招,把原本內雙的眼睛瞪得銅鈴大的,上下眼白都看得到,用一副要把人給吃了的可怕眼光瞪我,大吼:「妳在找碴啊?」我積壓的哀怨一發不可收拾,難過得像是心臟病發(註1),快要喘不過氣來。

費拂袖上樓睡覺去,我縮在沙發上拼命地哭,消沉到極點,開始鑽牛角尖,自問這一切是為什麼?如果女人可以自己賺錢自己生活,何必結婚生子侍候大家?連自己每天開的車安不安全都不能決定,如果我自己賺錢,我一定早就買新車了,誰要開這種除非失聰,百米外就知道你來了快閃的老爺車。嗚嗚…活著好沒意思…廚房有刀拿來一刀兩斷好了,可是孩子怎麼辦…一定會被送醫急救,我不喜歡美國的醫院…還有媽媽和家人都會很傷心…嗚嗚…我怎麼這麼可憐,想死還要考慮這麼多…

美國房子隔音差,我們一家人又有一個共通點:很容易被吵醒。姊姊不是第一次遇到內戰,可能白天上課也累,總之哼了兩聲,把頭埋進棉被,也不知道是裝死還是真睡。妹妹還小,早就醒來要媽媽。姊妹倆雖然老被說雙胞胎,卻有一個很大的不同---妹妹心情不好/想睡覺都只要媽媽,爸爸怎麼抱都沒用。所以在我自怨自艾的同時,妹妹早就從樓上尖叫到樓下,只求媽媽一抱。可是我真的沒有力氣哄她,連自己都哄不了了,所以費又把她抱上樓。問題是,妹妹想睡覺時是不認爹的,睡飽了要親要抱都沒問題,睡覺時間爸爸一腳踹開閃邊去。只聽她樓上又哭又叫,最後還是衝下來要抱抱,真是不忍啊。還好台灣和美國有時差,還有一個貼心的妹妹可以放心地去騷擾,一對一心理治療了近一個小時後,我的呼吸才逐漸恢復正常。最後,抱著和我一樣泣不成聲的妹妹,上樓去睡覺。費終究是有點溫柔的男人,摸摸親親哭的腫得像豬頭的我,表示和談。
 
雖然睡前有摸摸頭,但是次日起床,一想到這原本就該換的車,搞得這樣烏煙瘴氣,仍一肚子鳥。雖說床頭吵床尾和,善記恨的我哪可能一笑泯恩仇,何況鏡子裡還映著昨晚的痕跡,好大一雙泡泡眼。怎麼樣,不是說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,我就是女子,泯恩仇,可以。一笑,等著吧。早上我們仍依照吵架中達成的唯一共識:先把車子試著送修。果然,哼哼,人家說煞車還好處理,底盤生鏽太嚴重,很難修。也就是說,這輛車的價值應該低於修理費(註2)。因為前晚我已經斷然拒絕再開危車,現在又擺了一張酷臉,問一句答一句。原本充斥著我的噪音的車廂內,頓時有如小龍女的寒窖,外頭豔陽高照,車內寒意逼人。所以他只好轉頭對女兒說:「我們去看新車好不好?」

我沒聽到修車行在費手機上的留言,還不知道車子修不好了。我心想:「車都看過了,哪家不是一樣,難道你真要買?」到了車行開始看車他才告訴我,真的要買車了。一聽到要買車了,所有的恩仇都泯了。資深汽車銷售員馬克笑臉迎上前來,詢問過我們要看哪一款車之後,就帶我們看看各色的新車,然後開始議價。美國買東西稅都是外加的,車子原價貴,稅也就少不了。所以我們要求議總價(walk away price)。我們還要把舊車賣掉,馬克也是老手,詢問我們舊車廠牌年份之後,就要我們開after trade-in walk away price(我們願意付出的現金)。最後,比費開的價錢多三百成交。價錢談攏,舊車換新車,下午就開著閃亮亮熱騰騰臭摸摸的新車回家囉。(我覺得新車都臭臭的,不過聽說有人喜歡這種新車的味道…)
 
嚴格地說起來,這是我第一輛正式擁有的車。這是第一次,我的名字與費比恩共列在車主一欄。前一輛Dodge明明我是主要駕駛,車商卻登記費比恩的名字。所以,家裡兩輛車都沒我的名字。這一回,我先問過馬克,是否可以兩人共同擁有?他的答案是,我們兩個都會列上去。結果等到費快簽完所有文件了,卻完全沒有我簽名的地方,我很疑惑地問:「這輛車不是共同擁有的嗎?」財務人員卻回答說只有費比恩列在上頭,又說我們結婚了,萬一怎麼樣我都有繼承權。再不然,我們可以去DMV(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)加入我的名字。就是說,作業都快進行到尾聲了,車主是誰沒關係,趕快把事情辦完就好了。

我很不爽。一方面,我當然不希望有繼承的一天,但是保險是為什麼而生的,預防萬一而生的啊,繼承是要繳稅的耶。我們一開始就表示要共同擁有這輛車,為什麼沒放我的名字進去?而且我若不是車主,很多事情處理起來會很不方便。另一方面,我們在美國沒有結婚登記,只有綠卡上是配偶,我又沒冠夫姓。而且,帶著兩個稚齡兒童到DMV去做這件買車時就該完成的事是怎樣?我時間多還是喜歡自找麻煩?切。

找自己麻煩不如找別人麻煩。所以不管財務先生迷人的嘴角由上揚30度瞬間降到下垂15度,我們還是請他把所有文件重印一次---我們要重簽。幸好我有爭取,這也不過多花不到十分鐘的時間,比起要到DMV排長長的隊伍,花一個上午/下午,還不知道辦不辦得成。趁著買車是大爺,奥客做到底,終於一遂我成為車主的心願。
 
雖然歷經重重的關卡,但總算開新車了。越想越開心,說一下Odyssey令我興奮的特點好了。電動門一直是我的夢想,可以搖控幫姊姊開門,不用繞過去開門關門,也不會有關好幾次才關好的痛苦。中間的車窗還可以降下來(舊款只有第一排和第三排有車窗),夏日散熱快。還沒走到就可以搖控開鎖開門不但酷,更是超級實用。再也不用經歷 “抱著小孩用鎖開前門,再按車內中控鎖,然後(仍然抱著小孩)再用力拉開後車門放小孩入座” 這一長串的折騰了。還有還有,新車子有好多放東西的隔間唷。我把以前扔在地上的一袋袋小孩玩具,雨傘,玩沙桶,隨身小馬桶全部塞進車子地板下的儲藏室,乾淨輕爽一百分。還有好多好多…總之,從97年二手老車升級到07年一手新車,什麼都好,什麼都棒啦!(開慣二手車的人是很容易被滿足的啦…)

雨過天青。叭.叭.我來囉。
 
 
註1:重要小常識:女性心臟病發的徵兆與男性不同,男性多半是猛烈的胸痛。女性則有可能心臟病發卻毫無胸痛感,可能會覺得無力,疲倦,和背部或下鄂的疼痛。也有可能出現像是消化不良般的反胃感。
註2:美國人工貴眾所周知,技術人員時薪超高。所以labor fee常常一小時要價美金上百元,車子零件更貴。我們的車同年同款市價約3500-4000,但是我們的引擎蓋不密合,底盤又在東岸受下雪路上的鹽水腐蝕,鏽得一蹋糊塗,哪賣得到這個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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