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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年 6 月 26 日,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戀婚姻做出決定,以 5 比 4 的票數裁定全美各地同性戀婚姻合法化。(編註)

衝擊和影響

這個判決帶給社會的影響,在深度和廣度上都將會是令人深刻的。幾十年後,當人們重新回顧這段歷史,不論是支持同志婚姻或反對,這個判決都會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。對支持同志婚姻的人來說,這是人權的勝利日;對反對的人來說,這是美國社會道德沉淪的指標日。

美國的基督徒群體基本上不支持同志婚姻(當然有例外),採取的是反對但願意與同志對話和接納的立場,但在法律上則積極地阻止同志婚姻的合法化。

20150626President Obama speaks in the Rose Garden of the White House in Washington-after the Supreme Court declared that same-sex couples have the right in States.R50現在同志婚姻正式在美國合法化,對基督徒群體到底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?可以想見,在不久的將來,在美國公立教育系統中,孩子將會被灌輸同志婚姻是正常的,同志運動也將被神化成民權運動的一大勝利。教會還能夠公開教導一夫一妻的婚姻才是上帝的心意?教會還有權利為了信仰的緣故,不為同志舉辦婚禮?社會將怎麼看待那些“堅持一夫一妻”的基督教群體?

 

美國最高法院全面合法化同志婚姻的裁決,標誌著美國基督教在公共政策的影響力被邊緣化;從此,至少在同志婚姻的議題上,教會的立場將不是主流民意,甚至與社會的主流民意背道而馳。若要堅持婚姻是一夫一妻,不但可能被社會視為冥頑不靈的守舊派,甚至有可能違憲而要付出法律代價。

 

面對被邊緣化的處境

北美的教會該怎麼回應?是要繼續打法律仗和宣傳戰,用各式各樣的方法重新排除同志婚姻的合法化,爭取主流民意對反對同志婚姻的支持?還是退縮到自己的角落,一面批評整個北美社會的道德淪喪,一面與世隔離發展自己的教育系統,不再與主流社會接觸和對話?

“所以要除去一切惡毒、一切詭詐、虛偽、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,像出生嬰孩愛慕那純淨的靈奶,好叫你們靠它長大,進入救恩;因為你們已經體驗過主是美善的。”(《彼得前書》 2:1-3)

 

★ 初代教會的經歷

 

基督徒今天所面對的困境,其實並不是新的。早在初代教會,基督徒就曾因為秉持與主流社會不同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,因而面對主流社會的批評、嘲笑、排擠和逼迫。

舉幾個例子,在第一世紀羅馬帝國中,基督徒因為不願參加以殺戮為主題的娛樂活動(羅馬競技場),而被主流社會認為是極不合群的一群反社會人士!

基督徒反對墮胎和殺嬰,就算所生下的嬰孩並不是父母希望的性別,都不應該被丟棄或殺害(在當時這是很常見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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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也反對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和同性之間的性行為,這對當時的社會來說,也是非主流,被嘲笑被排擠。

基督徒對婦女也非常看重,常常讓婦女擔任教會中領導的位置,這和當時貶低婦女的社會文化是背道而馳的。

基督徒非常照顧貧窮人,他們為窮人所做的,遠超過當時希臘羅馬社會認為該做的。當基督徒聚會時,他們打破種族和階級的差別,所有的信徒聚在一處,這也被當時的社會認為是很荒謬的一件事。

 

最後,基督徒認為基督耶穌是人類唯一的拯救和主,這在當時宗教多元的希臘羅馬人的眼中,是非常狹隘的宗教觀,一點都沒有包容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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