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材不好的人,很容易重複敗一些與身材無關的物品。
比如說鞋子。
那天我不小心在Costco看到一雙愛迪達的慢跑鞋,三十元有找,秀啦。
歐巴桑的敗家本性瞬間由"勤儉持家"的重重包裹中跳了出來~買啦!
回到家,充滿問號的小玉看到就問:「妳不是已經有運動鞋了嗎?」
呃,平常教她們”需要”和”想要”的不同,言教不如身教,竟然堆沙千日,毀於一浪。
眼看一旁大公雞面帶 ”你看吧,不用我出場女兒就夠了...” 的邪惡微笑,明白了當地傳達了~早說過妳鞋子一堆還買...
瞬間浪費的罪惡感如排山倒海向我撲來。敗家有理,買鞋無罪,為自己洗脫冤屈是一定得做的...
於是我振臂高呼:「這雙是 慢. 跑. 鞋, 我只有walking sneakers (走路鞋) ,沒有慢跑鞋!!!」(而且,三十元有找耶)
此時,”小玉之一萬個為什麼” 忽然顯靈了:「為什麼叫慢跑鞋?因為它很慢嗎?」
呃....有人在賣很慢的鞋嗎?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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